关于开展 3 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
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党组织:
本月“主题党日”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全国全省“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神,以及认真组织开展 2020 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为主要内容,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好 3 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
二、活动主题
学党史悟思想,守初心谋新局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 月 2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为我们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引导全体党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及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刘奇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校即将召开的主题教育动员大会要求,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
2 月 2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深刻总结了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情回顾了脱贫攻坚英模感人事迹,深刻阐述了在脱贫攻坚伟大斗争中锻造形成的以“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为内容的脱贫攻坚精神。要引导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并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团结一心,英勇奋斗,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风险,汇聚成不断夺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的胜利磅礴力量。
(二)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全省“两会”精神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和 3 月 4 日在北京开幕,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两会”的重大意义,深入了解“两会”提出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两会”关于教育发展的有关论述,把“两会”精神的贯彻同高等教育和自身岗位实际相结合,在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开拓创新等方面争取更大的贡献。
(三)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神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细化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了保障措施,压实了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做好贯彻落实,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各支部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党建“三化”建设的要求和学校“主题党日”安排意见,结合本党组织的工作实际,统筹做好“主题党日”谋划,落实好“主题党日”规定要求,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形式,固化“主题党日”成果做法,实现“解决问题”与“三化建设”同频共振,大力提升“主题党日”质量和效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
2.各党支部本月“主题党日”开展要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按照《关于召开 2020 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定的环节步骤要求,抓实抓好一年一度组织生活会和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特此通知。
2021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