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稀土科学技术奖由中国稀土学会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联合设立,遵照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使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对在稀土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从而调动稀土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稀土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我国稀土产业的结构优化、市场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稀土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和评选依据是《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试行)(2019年修订)和《稀土科学技术奖量化评价标准》。
一、申报方式
所有申请均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申报。
二、基本条件
申请项目(个人)须符合《奖励条例》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应是5年以内的科技成果(完成日期在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和所获奖励等必须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不得罗列与申报项目无关的材料。
2、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19年6月30日前发表),并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专著)引用情况报告。
3、技术发明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推广应用)。
4、科技进步奖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推广应用)。
5、推荐项目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
6、推荐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7、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三、申请书填写要求
项目(个人)申请者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请登陆中国稀土学会网站(http://www.cs-re.org.cn/)点击学术奖励菜单中的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栏目,根据科技奖励页面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书》。申报项目所列完成人均需注册为中国稀土学会个人会员。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书》通过网络填写提交通过后,每个项目(个人)书面申报书需打印纸质版2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推荐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协会分会会长签名)。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请于截止日期前报送科学技术处宁湘菡老师处,请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宁湘菡老师OA邮箱。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
五、其它事项
申报“稀土科学技术奖”不收取评审费用。评审程序为材料审核、申报项目公示、网络评审、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异议仲裁,最后经奖励委员会审核后获得相应奖励资格。
联系人: 宁湘菡 0797-8312593
附件:
1、《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试行)(2020年11月修订)
2、《稀土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3、《稀土科学技术奖量化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