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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技术创新引导类科技计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8 点击数:

各学院(学部)、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组织工作安排,省科技厅在充分征集创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度江西省技术创新引导类科技计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申报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项目申报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各级政府公务员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人在江西省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级在研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江西省省级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能新申报项目。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能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能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进行科研诚信调查,根据情节轻重依规处理。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可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申报推荐时间

2021年6月9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7月17日17时。

请各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三)项目受理咨询

江西省科技事务中心(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原省知识产权大楼9楼)。

联系人:谢一虹、艾金根

电话:0791-88175549、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四)业务咨询电话

科技合作处联系人:兰明学、张燕,电话:0791-86275814


附件:2021年江西省技术创新引导类科技计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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