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结题评审及 2020 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学部):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
据《江西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双创通知〔2018〕18 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就开展 2021 年“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及 2020 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
如下:
一、2021 年大创项目结题工作
(一)评审范围
所有到期、延期或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评审时间
4 月 15 日前,学院(学部)完成项目的结题评审;
4 月 25 日前,学校完成项目的综合评审。
(三)结题材料
各项目组成员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学院(学部)具体时
间安排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 1),
并按以下要求整理相关结题材料。
1.创新训练项目
(1)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
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
论与讨论;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每个项目提供过程照
片 3 张)等资料(1.5 万字以上,参见附件 2)。
(2)学术论文:为研究报告的提炼或已发表的论文(0.5 万字左
右,参见附件 3)。
(3)项目展板(参见附件 4)。
(4)所取得成果的其他支撑材料。
2.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业企划书或创业实体运作情况总结(4 万字以上,参见附
件 5)。
(2)创业总结(参见附件 6)。
(3)项目展板(参见附件 4)。
(4)所取得成果的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档分类整理成 Word 文档(必要的纸质材料需扫
描)保存于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另打印 2 份
纸质稿(需签字的应亲笔签字)装订成册,并在
4 月 20 日前
提交给
创新创业学院存档(南昌校区只需提交电子稿,有签字、盖章的页面
需扫描)。
对于到期未完成任务的项目或项目组成员中有已毕业离校的项
目,请项目组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及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7,含项目撤项、延期结题及项目成员调整的申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学部)从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
和实践能力出发,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认真组织结题评审工作,把集
体评审、现场答辩的结题评审作为项目质量的把关评审会、项目建设
的研讨会、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会以及学生交流经验、展示成果、
共享资源的年会。
2.现场陈述与答辩应以学生为主,项目组所有学生成员原则上均
需到场参加。
3.请各学院(学部)在评审前一周将评审方案报创新创业学院备
案,包括以下内容:
(1)评审方案。
(2)学院(学部)的结题评审汇总表(见附件 8)。
4.各学院(学部)结题评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结题评审的过程
(评审指标和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的成效,今后在项目
开展方面的打算及建议等(格式不限)。
5.学校评审采取现场考察、集中审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在确
定项目通过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项目至上级有关部门。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林麟,电话:8312891。
二、2020 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0 年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学生参加项目情况、阶段性成果、课题经费使用
情况、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学部)按照创新创业学院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落实
本学院(学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2.项目负责人填写
中期检查表(附件 9)提交所在学院(学部),
各学院(学部)认真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以及中期检查汇总表(附
件 10)
,将两份表格的电子稿和纸质稿(纸质稿一份,加盖学院/学部
公章)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林麟老师处(联系
电话:8312891)。
3.各学院(学部)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
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相
关检查工作的材料和工作记录的留存工作。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
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学术论文的要求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展板的要求
5.大学生创业项目企划书的要求
6.大学生创业项目创业总结的要求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汇总表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相关附件请到创新创业学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