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各相关部处室: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规定, 现将 2020 级本科辅修专业的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0 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开设辅修专业的专业名称
三、选拔条件
选拔条件详见《江西理工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建议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时,选择与自己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下的专业(例如:主修专业的学科门类是工学,则建议辅修专业的学 科门类选择法学、理学、文学或艺术学)。
四、2020 级辅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一)招生宣传工作 各学院、学部(以下简称“各学院”)、西校区协助辅修专 业开办学院于 2021 年 5 月中上旬在 2020 级学生中广泛开展招生 宣传工作。
(二)报名和预录取工作
1.报名阶段(2021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5 日)
学生本人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19 日期间填写好申请 表交至学生学院辅导员。申请流程: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 →学籍管理→下载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申请审批 表》。学生学院辅导员于 5月21日前收齐申请表并交至学生学院。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材料于 5 月 25 日前汇 总,填写《本科辅修专业申请信息汇总表》并分送辅修专业开办 学院。(汇总格式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栏下载)
2.预录取阶段(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
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于 5 月 28 日前审核学生申请审批材料, 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审批材料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前审定 2020 级本科辅修专业预录 取名单(初稿)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教务处于 2021 年 6 月 6 日至 6 月 14 日受理 2020 级学生的 辅修专业调整申请。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前审定 2020 级本科辅 修专业预录取名单(定稿)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三)缴费确认工作
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前登录手机支 付宝“赣服通”自行缴纳相应辅修学费。
(四)正式录取工作
教务处将在 2021 年 7 月 1 日前公布正式录取名单。未在规 定期间进行辅修学费缴纳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各辅修专业开 办学院自 2021-2022 学年第 1 学期开始开展教学。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辅修专业学习费用按三年缴纳,第二、三次缴费时间 一般为每学年开学时。
(二)辅修专业课程教学环节由开办学院安排,上课时间从 - 4 - 第 3 学期开始。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课程成绩管理由开办学院 具体负责,教务处统一管理。
(三)达到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合格要求的,毕业时 随本科学历证书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校对学生的辅修专业证书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标注。
(四)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两个专业 的,毕业时学士学位证书不对辅修专业进行注明。
(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下的两个专业, 毕业时辅修专业修读合格的,如主修专业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 资格,则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六)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下的两个专业, 毕业时辅修专业修读合格的,如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授予的资格,毕业后一年内即使主修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也不补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七)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下的两个专业 的,毕业时主修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且同时辅修专业修读 合格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学校同意授予辅 修学士学位的,在学生的学士学位证书上对辅修专业的学位授予 予以注明,并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对辅修 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进行标注。
(八)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坚 持继续修读,应立即向开办学院提出退修申请,填写辅修退选申 - 5 - 请表,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南昌校区 2020 级不开设辅修专业。
咨询电话:晏老师,李老师,0797-8312201。
教务处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