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我院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确定我院2022年上半年学生发展对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截止2022年4月15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
二、发展对象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层面
1.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
3.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
4.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培养考察期1年以上,且入党推优材料齐全,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顺利结业。
5.能够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如能用好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等。
6.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情况。
(二)学习工作情况
1.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良好,能够始终以学习为主业,无学分积欠情况。
2.学生干部应工作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普通同学应做到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能为组织或集体作出贡献。
3.能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关心同学。
(三)日常综合表现
1.班主任、辅导员等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2.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3.在各类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
4.疫情期间有突出表现者可优先予以考虑。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推荐发展
1.多次不接受组织安排,不参加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的。
2.培养考察期内存在严重错误,经调查确认属实的。
3.受到处分或学校、学院通报的不予发展。
三、发展名额
党支部名称 |
满一年入党积极分子(除毕业生) |
发展名额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29 |
8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62 |
18 |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67 |
19 |
研究生党支部 |
17 |
5 |
四、发展流程
1.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4月16日前完成)。党支部支委会综合班主任、辅导员、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会议记录。
2.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4月16日前完成)。党支部以个别谈话、座谈、民意测验等方式,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意见,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满一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见附件1。
3.发展对象公示(4月17日前完成)。各党支部根据发展名额确定拟发展对象后应面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属学生班级进行公示(注明好联系人和联系地点),公示期不少于1天。
4.党支部向学院党委备案(4月17日前完成)。各党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后,在4月17日下午17:00前将提交《XX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登记表》、《XX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备案报告》报送至李建润老师处。
5.学院党委向校组织部备案(4月18日前完成)。学院召开党委会,对各党支部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审议,学院对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同时将学院发展对象名单向校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事项
1.严格质量把关。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的总要求,提高发展党员要求,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全面考察,综合衡量,认真检查发展程序和材料,把好质量关。
2.强化程序规范。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流程规范、公开。
3.注重人员平衡。各党支部在确保发展对象政治标准前提下,要注重拟推荐发展对象专业年级分布的均衡性。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