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 目 |
分 值 |
评定细则及分值 |
得分 |
1 |
参与先进和工作情况 |
15分(封顶15分,各项可累计) |
1.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6分,院优秀研究生干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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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校三好研究生标兵6分,院三好研究生标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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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校三好研究生4分,院三好研究生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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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秀先进党员、预备党员、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党员示范班等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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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得年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或优秀)工作者、优秀组织奖等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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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8分,考核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100%、80%和50%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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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研究会部长6分,副部长5分,成员4分,考核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100%、80%和50%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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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6分,部长5分,副部长4分,成员3分,考核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100%、80%和50%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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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班级班干8分,考核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100%、80%和50%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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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党支部书记委员5分,党小组组长4分,副组长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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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 与 文 体 活 动 情 况 |
35分(封顶35分,各项可累计,同一系列的获奖、活动不能重复计分,只能取最高分) |
1.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比赛活动(运动会、篮球赛、羽毛球、排球赛、校园歌手大赛、校园辩论赛等):获得校级或院级一(第一名)、二(第二三名)、三(第四五六名)等奖和优胜奖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参加比赛未获奖的加1分(不同活动可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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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表演活动(运动会、开幕式表演、方阵、舞蹈、阳光操、文艺汇演等):表演者加5分;参加选拔未表演加2分(不同活动可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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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学校、学院的各类活动:组织者校级加6分,院级加5分(组织多次活动仅按1次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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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活动中获优秀称号(优秀运动员、优秀志愿者等)校级加6分,院级加5分,(不同称号可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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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活动有人数要求时观众参加1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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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 与 学 术 科 技 情 况 |
50分(封顶50分,各项可累计) |
1.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要求达到15次,超过1次记1分;个人做讲座1次5分,参与听讲1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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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研究生学术论坛获得校级一、二、三、优胜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获得院级一、二、三、优胜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参加未获奖的加2分;省级学术交流会或论坛一、二、三、优胜等奖分别加15分、12分、10分、8分,参加未获奖的加5分(按最终提交作品名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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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交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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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研究生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英语演讲比赛、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大赛、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能力竞赛、参展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挑战杯智慧城市专项赛、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电子电脑大赛、ACM程序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挑战杯”类大赛、创新创业等比赛国家级12分,省级10分,校级8分;获院级一、二、三、优胜等奖、未获奖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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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过六级加4分(六级超过500的加5分),读研期间获得资格认证证书(跟专业有关)加3分(成果可以重复使用),同一系列的资格证书同年不能重复计分,只能取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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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论文有稿件录用通知+发票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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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扣 分 |
说明:以上违规者累积扣分,不封顶 |
1.随机抽查到课情况,未请假未到者每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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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情况,发现一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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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宿舍、实验室乱拉网线,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乱拉电线充电等其他违纪行为被查处记录的每次扣4分;宿舍、实验室卫生脏、乱、差被通报者每次扣4分;晚上留宿实验室,发现一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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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班会等其他会议未请假未到者每次扣4分,迟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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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各类活动只报名而实际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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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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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校综合表现得分: “得分”分 —“扣分”分 = 分 评分人员签字: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研究生填写,学院审核;
2.各评分项目由学院按每次实际参加活动的记录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