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理工发〔2014〕70号)和《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5年3月修订)》,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特制订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业绩截止日期以每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时间为准。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在校综合表现情况。
一、参评对象
全校研二、研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除外。同一学年已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省政府奖学金。
二、研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综合得分公式
综合得分=60%×课程成绩
+30%×科研成果
+10%×在校综合表现
三、研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综合得分公式
综合得分=80%×科研成果
+10%×课程成绩
+10%×在校综合表现
四、研三学业奖学金综合得分公式
综合得分=90%×科研成果
+0%×课程成绩
+10%×在校综合表现
(注:未获评研二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者,其读研期间的科研成果均可作为研三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报业绩)
五、计分办法
(一)在校综合表现
满分100分。学院制定具体计分方案,并根据本学院和研究生院提供的关于研究生的参加学术、科研、文体、竞赛等活动的综合表现打分。具体见附件: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在校综合表现评分表。
(二)课程成绩
满分100分。学院按研究生所修课程绩点分计。
(三)科研成果
其中
为学术论文分,
为科研项目分,
为专著与专利分,
为获奖分,n为获奖排名系数。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西理工大学。不封顶计分。
1. 学术论文
(见表1)
表1 学术论文级别及其计分表
论文级别 |
第1作者(含:导师第1作者,学生第2作者) |
备注 |
SCI源刊、EI源刊、SSCI源刊、A&HCI源刊论文 |
80 |
需见刊 |
ISSHP收录期刊论文、CSSCI期刊论文、CSCD期刊论文、学校权威期刊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SCI收录期刊论文、SSCI收录期刊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 |
60 |
需见刊 |
SCI(或ISTP、EI)收录会议论文(此类会议论文最多只计1篇分数)、学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论文、外文期刊 |
40 |
需见刊 |
其它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会议论文、增刊) |
5 |
需见刊 |
说明:同篇论文被检索以就高原则确定其计分值,不重复计算;被检索的论文必须提供检索证明;网络版和纸质版期刊见刊都算,网络版见刊以期刊官网或中国知网上检索为准,须全文见刊;发表在《江西理工大学》、《有色科学与工程》的论文挂省级以上项目以“其它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刊物”计分;论文发表计分只计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本人第2作者,且作者第一单位须为“江西理工大学”。
2. 科研项目
(见表2和表3)
表2 研究生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类别及计分表
项目级别 |
立项分 |
结题后另计分 |
国家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
30 |
15 |
省部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
15 |
8 |
校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
5 |
3 |
表3 研究生参与教师主持承担的已结题科研项目的类别及计分表
项目级别 |
排第2 |
排第3 |
排第4 |
国家级项目 |
20 |
10 |
5 |
省部级项目 |
10 |
5 |
0 |
校级项目 |
5 |
2 |
0 |
说明:理、工、经管类学科到校经费分别达到100万、35万、10万(文科20万、5万、2万)及以上的单个横向课题可分别视同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科研项目;排名以结题报告和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为准。
3. 专著与专利
(见表4)
表4 专著与专利计分表
专著或 知识产权类别 |
申请受理 |
出版或授权(登记)后另计分 |
备注 |
专著 |
/ |
100 |
排第2、第3分别乘0.5、0.3 |
发明专利 |
5 |
30 |
排第2、第3分别乘0.5、0.3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5 |
排第2乘0.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5 |
排第2乘0.5 |
软件著作权 |
3 |
10 |
排第2、第3分别乘0.5、0.3 |
注:软件著作权作者只认联系人
4. 获奖
及其排名系数
(1)科研成果奖项(见表5)
表5 科研成果奖类别及计分表
科研成果奖项 |
级别 |
计分 |
国家级奖 |
一 |
500 |
二 |
300 |
省部级奖 |
一 |
300 |
二 |
200 |
三 |
100 |
其他奖 |
一 |
100 |
二 |
50 |
三 |
20 |
说明:(1)自然科学方面,目前国家级奖项有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类;省部级奖项除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与国家级奖项对应的三类外,也包括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2)人文社科方面,目前国家级奖项有“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文华奖、梅花奖等;省部级奖项有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各部委设立的奖项,前者如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后者如教育部设立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3)其他奖是指各厅局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发的科技、人文研究奖项,校级奖不计分。(4)各级奖励等次中如有三等以下的等次,一律按同级三等奖的50%计分。重复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
(2)科技竞赛奖项(见表6)
表6 科技竞赛奖项类别及计分表
竞赛奖项 |
级别 |
计分 |
国家级奖(挑战杯、数学建模等) |
一 |
80 |
二 |
40 |
三 |
20 |
省部级奖(数学建模、英语演讲比赛等) |
一 |
40 |
二 |
20 |
三 |
10 |
市厅级或校级奖 |
一 |
8 |
二 |
5 |
三 |
2 |
说明:同名科技竞赛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数学建模竞赛等团队参赛,每人按0.6系数计分;由学校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按校级奖项计分,特等奖计10分。
(3)获奖排名系数n(见表7)
表7 获奖排名系数n取值表
人数 |
1 |
2 |
3 |
4 |
≥5 |
排名 |
1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系数 |
1 |
1 |
0.5 |
1 |
0.4 |
0.3 |
1 |
0.3 |
0.25 |
0.2 |
1 |
0.25 |
0.15 |
0.1 |
0.05 |
五、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
学院自2016年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按照年级总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同年级指标不再区分专业和学科。
2.学业奖学金
研二名额分配根据专业人数比例来确定,研三名额分配仅区分专硕和学硕,不分学科和专业。
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