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和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规范化程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省科技专家库大型科研仪器专家和实验动物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企业等单位中长期从事检验检测、测试测量、大型科研仪器应用和管理等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相关工作的专家。
(二)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企业等单位中长期从事实验动物管理、研发、生产和使用等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专家。
二、专家职责
(一)大型科研仪器专家
1.发挥检验检测、测试测量、大型科研仪器应用和管理等相关领域高端科技人才的智库功能和参谋作用,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研讨、技术咨询论证等活动,为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供意见与建议;
2.参加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估评审,对仪器设备管理和共享服务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3.参加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审核,对仪器设备共享服务金额进行审查和核定,提出意见建议;
4.对相关单位提出的专业领域问题进行解答,提供建设性方案和意见建议。
(二)实验动物专家
1.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研讨、技术咨询论证等活动,为全省实验动物发展提供意见与建议;
2.对有需要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涉及实验动物的人员、设施、设备要求以及实验动物设施设计图纸、功能布局、质量控制等专业咨询服务,提高单位实验动物工作质量和效率;
3.参加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现场专家审查验收;
4.对相关单位提出的专业领域问题进行解答,提供建设性方案和意见建议。
三、 征集条件
(一)大型科研仪器专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现场工作,能够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研究管理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具有擅长领域的专业积累和良好的成果基础;
4.从事检验检测、测试测量、仪器设备应用和管理相关工作满5年,熟悉相关仪器设备实验操作,并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实验动物专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现场工作,能够参加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高的实验动物专业知识理论、实践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实验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繁育、使用、管理、质量控制、疫病防控等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评价;
4.从事实验动物管理、生产和使用等相关工作满5年,并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家按要求填写附表,并对报送内容准确性进行核查。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专家申请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打印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后报送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莎莎 汤辉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416号801室
附件:1.江西省科技专家库大型科研仪器专家申请表
2.江西省科技专家库实验动物专家申请表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