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关于集中清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超期未结项项目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省教育厅社政处将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15—2016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2015年立项项目
各学院应督促该年度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系统申请结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届时,未在系统中申请结项或未达到结项条件的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二)2016年立项项目
1.2016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47.114.81.8: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鉴于2015年及以后课题资助经费由各高校承担,经费由各高校自行按照本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三)2017及以后立项项目
2017及以后年度结项项目,继续按照申报书约定结项时间,通过正常程序结项。
三、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方式
2021年下半年结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网址http://47.114.81.8:8500/,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24:00。其中专家鉴定意见表,暂时不需要上传系统,同纸质稿-同报送。
2.纸质材料填写
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认真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特别是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C刊、核心论文发表情况。如有课题组成员发生了变更的,请在纸质汇总表后面再附上该课题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必须是已经获得批准的,系统完成可直接导出。)
3.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版l份,以及结项材料1份,于2021年12月21日17:00前一并报送。结项材料的装订顺序须按照《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要求顺序一致。同时,各学院将电子版《结项项目汇总表》和相关结项材料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电子汇总表将作为结项证书的最终依据。此次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志明,联系电话:15083572292
附件:1.关于集中清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超期未结项项目的通知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项目汇总表
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