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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等内容公示

作者: 时间:2021-11-20 点击数:

信息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情况自评表

序号

内容

自评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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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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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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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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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二级学生会组织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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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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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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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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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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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春、秋季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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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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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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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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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团总支指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全院学生,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帮助学生进步。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三)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对同学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等,帮助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和择业观。

(四)更好地发挥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各校外教学点的学生会工作,在保障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利益。

(五)倡导和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定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六)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学院之间,同学与教学中心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七)发展同其他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之间的友谊交流。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属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校、院纪律处分者在处分期间无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学生会下属团体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在遇到困难或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学生会的帮助和保护。

(六)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

(二)遵守院规院纪、信息工程学院的各项规定、执行学生会的决议;

(三)支持学生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声誉。

第七条  学生会的干部除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之外,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做到思想上进、学习良好、作风正派、工作积极。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和学院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院规院纪和学生会的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获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学生会闭会期间,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召开多数委员参加的学代会,集中讨论解决某些重大问题。学院学代会代表由各教学点及班级通过一定的民主选举程序产生,任期一年,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确定学生会工作的重点,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学生委员会;

(五)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六)学代会在修改学生会章程时,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表决重大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第十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成立学生会委员会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召集学代会;

(三)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团,增选学生委员;

(四)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汇报,领导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

(五)根据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委员的提议改选主席团。

第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向学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生委员会的监督和咨询,对外代表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学生委员选举产生,决定重要事项时实行表决制。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学生会章程,制定《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领导学生会下属各级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召集学生委员会会议;

(四)任免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五)审议和批准院学生会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

(六)增选常务委员。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常委会工作,对学生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负责,接受常委会的监督和咨询。主席团在学生委员会内部选举产生,共3人。其中执行主席1人,轮值主席2人。

第十三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能:

(一) 主席团:具体领导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的重大事务有最终决定权;根据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情况,决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及各部门的工作报告;根据学院党总支及学院总支的工作方针,确定学生会的工作重点。

(二)学习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倡导“勤学、好学、善学、学以致用”的学习风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助学院教学秘书解决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院教学秘书;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组织学习方法的交流与探讨活动,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知识讲座;倡导各学科间的竞赛,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三)创新创业部:积极开展科研成果展、学术交流、科技大赛等形式为广大学生提供交流平台。旨在打造创新创业有氛围、学生参与有平台、项目选择有储备、激励机制有成效的双创工作链条,切实发挥创新创业竞赛的育人作用,培养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引导他们在学业和综合发展上创先争优。

(四)权益与心理服务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组织开展各类公益劳动和卫生竞赛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经常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引导学生搞好校外教学中心教室和宿舍的环境卫生,为学院的各级各类活动提供后勤服务。

(五)文体部:发挥作为学院文艺活动核心力量的领导和组织作用,领导全院文艺活动;依据“积极、健康、向上”的原则,开展全学院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丰富校园生活,陶冶学生情操;举办文化节、专题讲座,组织歌咏比赛、文艺汇演、体育竞赛等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黄广强

中共预备党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7/
76

2

周韦剑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2/
68

3

温艳星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20/
100

4

周鑫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26/
120

5

王小丫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5/
175

6

谢贤鹏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一

7

刘嘉豪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一

8

刘天保

中共预备党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9/
101

9

邓俊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18/
68

10

肖诗婷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7/
120

11

谢怡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39/
175

12

李道琦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15/
120

13

周先平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一

14

余蓝蓝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1/
101

15

王博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21/
78

16

王娅婷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16/
175

17

王士昊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一

18

曾鸿琛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17/
101

19

李璇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7/
101

20

钟能强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19/
175

21

林奕镔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18/
69

22

王欣兰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4/
78

23

周怡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一

#N/A

24

魏志鸿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一

25

卢佳妮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三

10/
100

26

刘凯晨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4/
120

27

陈莹冰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13/
120

28

谭欣颖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9/
175

29

梁俊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二

24/
175

30

任文涛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大一


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2.具有过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3.熟悉了解学校学院共青团、学院学生会组织各项工作,具有较高的统筹协调、组织策划、实施运行能力,主席团候选人具有学生工作任职1年及以上经历。

4.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很好的榜样示范效应。

5.团结同学,具有很好的群众基础。

(二)主席团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学代会主席团拟由3人构成,三名轮值主席。在院团委指导下,经过学生自主报名、资格审查,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过对初步人选的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确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预备人选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提交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提交学代会进行选举。

(三)主席团选举方法

(一)主席团成员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在主席团候选人中产生,经学院党组织确定后任命;

(二)选举需由应到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学院学生代表才能进行,参加会议的学院学生代表均有选举权,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学生代表必须亲自投票,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代表,视为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三)学院学生代表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划票时,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如需另选他人,可在选票末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

(四)每张选票所选赞成票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方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则为无效票,划票时,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票视为无效票;

(五)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出现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从未当选人中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设固定投票箱。投票开始时,监票人和计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主席台上的代表和其他代表按座区依次到指定的票箱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七)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由大会重新组织选举。计票完毕,由总计票人向大会宣读计票结果,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八)如选举中出现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商议新的选举办法,交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九)本选举办法经大会讨论后,提请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日

地点:信息学院S206

代表数量:20

主要议程:1.大会开始2. 通报预备会议结果3. 第二十届学生会工作报告4. 选举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5. 提案工作报告6. 代表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7. 宣布选举结果8. 宣布大会闭幕

现场照片: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各班团支部:

多年来,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在学校党委、校团委、校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带领我院广大学生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为全面总结近年来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明确在新形势下我院学生会工作的任务和思路,经院团委研究,请示院党委,我院团委学生会拟在2021年11月6日上午召开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推选代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参照学习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拟定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20名。具体代表名额的分配为18级2人,19级12人,20级6人,21级0人,要求团干部代表、学生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党员代表均要占一定比例,且非校级、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本分配方法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二、代表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思想端正;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理论修养较高,有一定议事能力;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努力刻苦、积极向上,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6、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有高度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情,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较高威望。

三、产生办法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以年级为选举单位,代表产生的程序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1、各班级团支部提名

各选举单位根据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由各班团支部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于2021年10月28日晚上12点前发送至邮箱;

2、年级辅导员审核

根据班团推荐人选,由年级辅导员审核拟定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拟定代表名额等于各年级分配的代表名额。

3、院团委、学生会审查

上报代表预备人选名单经筹委会审查通过后,产生正式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于2021年11月10日将正式代表的名单进行公示。


二级团委(总支)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备注

分管组织的团委负责人

胡雅静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江西省学联秘书处邮箱jxsxslhh@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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