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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4-04-30 点击数: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注重考生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合理优化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科学设计考试内容,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

二、组织工作

(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博士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学科点根据要求科学确定考试内容、建立题库,并进行保密及业务培训,负责与相关工作人员、命题人员、面试专家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二)学院成立综合面试专家组,由相关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专家、教授组成。

(三)学院多方式多渠道对博士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博士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博士招生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计划具体分配情况见表1

                           表1 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代码及名称

总计划

含国家专项

1

010信息工程学院

2

国际产学研:1

四、资格审查

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补交);

6.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7.申请-考核考生还应根据相应考核办法要求提供外语水平、科研水平等相关证明材料;

8.江西理工大学诚信考试录取承诺书;

考生参加考核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心理测试

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各招生学院组织所有考生在考核前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考核总分。

六、考核内容和方式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取现场考核方式。

(一)考核内容

总分100分,包含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80分)、外语水平考核(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研究潜质、创新精神、开拓精神、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学习(工作)态度、人文素养等方面。

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由报考导师评价(占35%)、学科对考生的业绩与科研能力评价(15%)和综合面试评价(50%)三部分组成。报考导师评价由导师了解报考考生情况后,参考评价要求给定考核分数(导师认为有必要,可以对考生进行测试);学科评价由学科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根据考生业绩等参考评价要求给定考核分数;综合面试含抽选题和考核专家组提问两部分。

2)外语水平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方面。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考核要求

1.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5分钟。

2.对于有考生报考的导师,只参与考生的导师评价打分,考生的学科评价和综合面试评价环节不再评价打分。

3.综合面试纪律要求应按《江西理工大学考试考场要求》执行。

(三)总成绩计算及要求

1. 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总成绩。

2. 为体现综合考核成绩的差异性和层次性,报考导师、学科和综合面试对考生的评价均为定量评价(评分需给出具体分值)。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三部分考核成绩,计算考生综合考核成绩。

七、录取工作

1.博士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学院根据相应《实施办法》考核程序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排序方式,如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低确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政审及体检不合格。

5.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6.所有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拟录取名单公示。遵循分类公示原则,申请-考核的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研究方向、综合考核成绩、报考导师,同时还需公示学院举报电话和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和邮箱。

监督电话: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学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九、纪律要求

1.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工作人员,遵守考核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资料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严肃考试纪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考考核成绩作无效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环节的;

2)将试题、问答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的;

3)由他人代考的;

4)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恶意诋毁工作人员的;

5)扰乱考试工作秩序的;

6)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十、面试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598:30

2. 综合面试时间:2024599:30

3. 报到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九章楼信息工程学院303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老师,联系电话:0797-8312249    

十一、其他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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