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3号),全面落实《江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赣府发〔2021〕29号),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进一步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充分挖掘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活动,持续提高我省公共科普服务能力,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和2019年命名到期的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
按照《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估)书》(附件2),并对照《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体系表》(附件3)进行自评。
我校可推荐不超过1个申报单位,择优推荐。
二、对2019年命名到期的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评估认定
根据《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省科协将对2019年命名到期的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4)评估认定。各基地须如实填写《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估)书》,并对照《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体系表》进行自评。我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上报。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估)书》(附件2)和《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体系表》(附件3)等推荐单位审查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送至科技处濂溪楼208,电子材料发送至宁湘菡老师OA邮箱处,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材料内容须一致。
联 系 人:宁湘菡
四、评审与认定。
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单位进行公示和命名。
附件:1.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2.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估)书
3.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体系表
4.2019年命名到期的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5.江西省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和评估认定操作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