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科技部和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单位《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提升女性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帮助、支持全市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环境,助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经市妇联、市科技局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开展吸纳会员工作。现就推荐赣州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建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动员全市女科技工作者,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女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成长和发展,致力于打造女科技工作者交流、联谊、服务平台,支持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宣传优秀女科技工作者事迹,团结凝聚全市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在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中贡献更强的巾帼智慧与巾帼力量。
二、推荐时间
2022年5月5日-5月27日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1.个人会员:全市高等院校、医院、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的优秀女性科技工作者。推荐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自愿加入协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
(3)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威信、影响或知名度的女性科技工作者,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科技创新类知名女企业家;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如市级及以上女技术能手、女工匠、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对创新驱动、科技提升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工作者。
2.单位会员:在赣州市从事自然科学、科技工作的市直机关、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企事业等单位。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挖掘本地本部门女科技工作者,并征求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公安等部门意见,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
2.及时填写推荐表格。请各地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对象填写《赣州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成员推荐表》(附件1)《赣州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学院科研秘书汇总之后于2022年5月27日之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宁湘菡oa邮箱,纸质版材料送至濂溪楼208。
联系人及电话:宁湘菡 0797-8312593
附件:1.赣州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成员推荐表
2.赣州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成员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