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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2-10 点击数:

各学院、学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组织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编制了《2021 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大家按照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带头人培养计划”)属于我省五大类科技计划体系中基地和人才计划,下设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同时区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对象不同,又分领军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领军人才项目(技术类)、青年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青年人才项目(技术类)4个类别。

二、遴选方式

带头人培养计划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每人每年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类别不得超过1项。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申报人拟开展科研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2.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超过1年时间尚未签订科技计划合同的,或者是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申报。

3.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不超过10人,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不超过15人。

(二)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部门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在网上完成。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1年2月19日起,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17时

(三)注意事项

1.由于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实行限项要求,我校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不超过10人,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不超过15人。特请各学院(学部)将纸质申报书5份上交科技处615室,并将汇总表(附件3)于3月19日提交科技处,学校根据申报质量择优推荐。

2.由于实行限项要求,请推荐省里评审的项目按时提交,若未准时提交,并占用学校名额,学校将对本人及所在学院(部)一定的处罚。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明伟 朱宁远

联系电话:0797-8312131

附件:

       1.2021 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流程

       2.2021 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指南

       3. 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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