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鉴于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仍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为进一步落实校院二级管理,我校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评审工作拟进一步下放二级学院进行,具体申报和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指标分配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资助对象为35岁以下教师,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省教育厅重点工作需要的研究,青年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30%,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20%。
1、重点项目每个学院推荐不多于1项至学校进行评审。
2、青年项目与一般项目根据2020年国家基金申报、获批指标完成情况,对每个学院分配指标,指标包括直接资助和学校评审两类,直接资助由学院(部)评审并报科技处作为立项课题,学校评审指学院(部)直接评审立项外还可以申报项目到学校,但对申报数量进行限制,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决定立项资助的项目。各学院和校区的指标分配如下表。
2020年江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各学院申报评审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青年项目 |
一般项目 |
直接资助指标 |
最多推荐指标 |
直接资助指标 |
最多推荐指标 |
1 |
材冶化学部 |
11 |
12 |
9 |
9 |
2 |
资环学院 |
4 |
4 |
3 |
3 |
3 |
土测学院 |
3 |
5 |
3 |
3 |
4 |
机电学院 |
2 |
4 |
2 |
2 |
5 |
电气学院 |
2 |
4 |
2 |
2 |
6 |
信息学院 |
2 |
5 |
2 |
3 |
7 |
理学院 |
2 |
4 |
2 |
2 |
8 |
南昌校区 |
3 |
4 |
3 |
3 |
9 |
经管学院 |
1 |
4 |
1 |
4 |
10 |
建设学院 |
0 |
2 |
0 |
2 |
11 |
文法学院 |
0 |
2 |
0 |
2 |
12 |
外国语学院 |
0 |
2 |
0 |
2 |
13 |
马院 |
0 |
2 |
0 |
2 |
合计 |
30 |
54 |
27 |
39 |
拟立项总计 |
45 |
36 |
二、工作流程
1.学院(部)评审立项及推荐学校评审
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评审,按分配指标确定学院(部)立项项目和推荐学校评审的项目。
2.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将项目申请书(A3中缝装订,学院(部)评审立项的项目一式三份,推荐学校评审的项目一式五份)、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汇总表(在备注栏注明学院评审立项或推荐学校评审)一式一份纸质(盖章)及电子档报科技处。
三、有关要求
1、为切实鼓励更多青年教师参与科研项目,扩大参与科研项目教师范围,本次申报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具有正高职称、获聘校清江人才、领取年薪制高层次人才、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厅项目的教师;同时,由于教育厅青年项目只资助1次,已主持过教育厅青年项目的教师也不在青年项目申报人员范围,且青年项目申报年龄小于35周岁。
2、申请者不得将已获其他部门资助(如国家基金委、科技厅)的同一研究课题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教育厅科技项目;项目申请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严格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 19 号)、《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赣科发监字〔2019〕10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细则》(理工发[2020]26号)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3、各学院(部)和校区做好限制申报条款的审查,科技处将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将大幅核减(直至取消)本学院(部)2020年度本年度江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指标,并影响下一年度直接资助指标的分配。
4、机关各部门申报项目需在申报学科所属学院参加评审立项或推荐。
5、本次申报为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不得申报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
6、本次教育厅科技项目优先资助与赣州市工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7、申报截止时间:请于2020年10月19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各学院(部)汇总后报科技处,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明伟 联系电话: 0797-8312131
附件1: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 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