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海智计划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平台作用,中国科协下发了《关于申报2020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额度
申报的项目应在2020年度开展并完成,项目资助均为部分资助,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对于入选项目将视情况予以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60万元,申报项目内容需为下列活动之一:
1.活动类项目
(1)国际学术论坛;
(2)海外人才项目交流对接;
(3)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
2.工作类项目
(1)围绕海智计划开展的课题调研;
(2)海智计划数字化平台建设;
(3)其他符合海智计划工作内容的相关工作。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0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与资助金额。
3.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公布入选资助范围的申报项目,并拨付资助经费。
三、经费拨付
1.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30天内,申报单位需与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助。
2.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后,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中国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经费使用要求
1.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
2.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如有结余,原则上需将结余经费退回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
五、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结束30天内向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自评报告(需包含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等),并配合中国科协开展项目验收和延伸审计工作。
3.中国科协对项目经费实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申报资助项目经费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时间和要求
请于2020年4月18日前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科学技术处(校科协)李韶雨老师处(0797-8312370),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附件: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校科协)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