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区域性科研创新中心建设及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赣州的实施意见》《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在充分征集创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度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项目申报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
6.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3.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4.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5.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网址http://kcy.jxinfo.net.cn/egrantweb/gzsstms网上申报完成后,导出PDF版本打印一式两份,打印盖章后报科技处。
(二)申报推荐时间
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系统仍在完善信息中,可先根据模板(附件2)撰写申请书)。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7时。
(三)项目受理咨询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朱宁远 联系电话:8312131
赣州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联系人:李洋、林浩 联系电话: 8991578 电子信箱:1694616590q.com
(四)业务咨询电话
1.高新技术科:联系人:彭小舟 联系电话: 8991581
2.农村与社会发展科:联系人:段先涛 联系电话: 8991577
3.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联系人:贺光曙 联系电话: 8991576
4.引智与合作科:联系人:黄秀梅、高坡 联系电话: 8991575
(五)系统技术支持事项咨询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谈宏伟 联系电话: 18923436005
附件:1.2021年度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赣州市科技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