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有关单位:
为规范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过程管理,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拟开展省教科规划获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教科规划2020年度高等学校系列立项课题。
二、检查程序
1. 课题负责人自行填写《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2. 校科技处对我校2020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3. 省教科规划办对各地各校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时间
1.省教科规划2020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止。
2.课题负责人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新OA邮箱。
四、其他事项
请课题申请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20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题准备工作,按时进行课题结题鉴定。逾期未办理结题将做撤项处理。
联系人:袁志明,联系电话:8312131。
附件:
1. 课题中期检查表
2. 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