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校区):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理工发〔2017〕85号),各学院申报了2018级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教务处进行了审核并经过学校批准,现予以公布。
为了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所学专业,各学院应于第7周前在2018级学生中开展一轮专业教育,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调整专业。
一、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需要转换专业的学生务必于本学期4月17日前,向西校区教务办提交(黄金校区、南昌校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 “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换专业申请审批表”(通过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严格按要求填写)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审查与推荐
学生所在学院在第8周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申请人和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分送接收学院,并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信息表”(通过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于4月24日前报教务处备案。西校区教务办于4月23日前汇总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并向学生所在学院分送,“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信息表”(电子)OA邮件发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
(三)接收学院考核
接收学院在第10周完成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编班后进行公示;5月6日前接收学院、南昌校区教学科研部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转专业学生一般情况下编入同年级,特殊情况由接收学院酌情审议,编入下一年级。
(四)批准及异议处理
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收学生的材料进行复核,移交学校法律事务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审定,并在教务系统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变更
教务处对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进行学籍变更,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学习。教务处于本学期第13周前将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公示。
二、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有大类招生专业本学期需要分流的学院应参照转专业工作流程将分流后学生重新分班,于5月6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1.以下七种情况不能转专业
(一)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的;
(二)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企业定向录取的;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特殊招生形式有:
①保送生
②运动训练单招、残障考生单招、港澳台单独招生
③专科毕业生升本科
④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⑤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⑥民族班、西藏班、新疆班、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
⑦其他特殊招生形式
(六)在校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且处分期未解除的;
(七)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2.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仅可以在中外合作办学班的专业中申请转换专业。
3.各接收学院应告知学生拟转入专业与现专业的学分差,是否需要降级转专业。
4.学生转专业名单一经公示不做撤销处理,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自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学习。
5.学生转专业后须以重修形式补修其转入专业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一年级已开出的必修课程,学生转专业后一年级未修读的必修课学分在每学期学业预警时计入积欠总学分,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而未列入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可计入专业任选课学分。
6.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应参加转入专业2019-2020学年第1学期的课程选课及教材征订。
7.南昌校区学生转专业工作委托南昌校区教学科研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南昌校区学生不得转入校本部本科专业就读,校本部学生不得转入南昌校区本科专业就读。
8.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栏目文章《2019年本科生择优转换专业附件》内下载。
附件:1.2019年转专业接收专业汇总表
2.各学院2019年转专业接收方案
教务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