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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30 点击数:

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

二、建设数量

全省首批计划立项建设60个左右省级虚拟教研室,其中研究型高校40个左右,应用型高校20个左右。我校分配推荐名额7个。已获批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教研室不参与本次申报,直接立项为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四)坚持分步实施。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分年度进行,先立项为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建设期2年,验收合格再确定为省级虚拟教研室。

四、建设类型和条件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内虚拟教研室申报数不超过限额的20%。支持现代产业学院联合行业、企业申报建设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应具备如下条件:

1.研究型高校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等担任;应用型高校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负责人等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外成员不少于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30%。

3.研究型高校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须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应用型高校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须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建设任务

(一)探索教研新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激发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与改革意识,营造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良好氛围。

(三)共建优质教学资源库。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推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四)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虚拟教研室,构建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提升一线教师教学发展水平。

六、材料报送

按照学校下发指标要求(见附件1),请各学院(学部)2023年4月30日前将《江西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PDF格式)及《江西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Word格式)通过OA邮件发送至教务处陈子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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