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5)
一、培养目标和业务要求: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工程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能在应用光学、光电子学、光通信及相关的电子信息科学领域,特别是光机电算一体化产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的宽口径高级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光电信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的学习,熟悉光电科学、电子学、光通信和计算机技术,得到严格的科学实验和科学思维的训练,具有本学科及跨学科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及本学科所必需的实验技能;
3. 熟悉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特别是与光电交叉部分的知识和技能;
4. 了解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
5. 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7. 具有较好的人文社科知识和人文素质,以及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
8.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
二、学科和课程
1.学制:本科四年
2.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3.相近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4.主干学科:电子信息
5.主要课程:数学物理方法、电路、电子技术、电动力学、量子力学、物理光学、应用光学、光学实验、激光原理与技术、光纤光学、光电子学、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光学测试技术、光纤通信技术、光电检测技术等。
6.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环节:120周(含考试)
实践性教学环节:34周
7.学分要求:
规定毕业总学分:187(含实践教学)
必修课:124.5学分,占66.58%;
(公共必修:67.5学分,占36.10%;专业必修:57学分,占30.48%)
专业任选课程:22.5学分,占12.03%;
校级公选课程:6学分,占3.21%。
集中实践教学:34学分,占总学时比例:18.18%
三、工作适应范围
本专业学生在光通信,光电子,应用光学,激光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等领域,从事设计,开发,科研及技术管理部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