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
一、培养目标和业务要求: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部门、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开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研究和应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和开发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计算机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
3、具有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基本能力。
4、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快速获取信息的能力。
6、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学科与课程
1、学制:本科四年
2、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3、相近专业: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4、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主要课程:电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汇编语言、计算机组成原理、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离散数学、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编译原理、软件工程、数据库系统、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等等。
6、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环节:118周(含考试)
实践教学环节:36周,实验410学时
7、学分要求:
规定毕业总学分:188 学分(含实践教学),其中
必修课程:124学分,占66%
(公共必修:71.5学分,占38%;专业必修:52.5学分,占28%)
专业任选课程:20学分,占10.6%
校级公选课程:3学分,占1.6%(其中含综合素质学分3学分)。
集中实践教学:36学分,占总学时比例:19.2%
综合素质:5学分,占总学时比例:2.6%
三、工作适应范围
可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科研、教学、应用技术开发、技术支持、经营管理等工作,亦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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