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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赣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18 点击数:

各学院(学部)、有关单位:

根据《赣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赣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

1.已组建管理机制相对独立、研究领域相同或关联紧密的实验室或类似研发机构并对外开放运行1年以上。

2.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研究领域符合国家和省、市科技发展战略和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显的科研优势和区域特色,科研成效突出,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创新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人オ队伍,固定科研人员10人以上。

4.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开展重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实验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

5.依托单位应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够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后勤保障。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已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和高效、合理的运行机制。

(二)技术创新中心

1.已组建管理机制相对独立、技术领域相同或关联紧密的创新中心或类似研发机构并对外开放运行1年以上。

2.在行业或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实力和显著的成果转化业绩,有能力承担并出色完成省、市重点科研任务在市内外同行业或领域中技术领先。

3.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应是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工程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团队;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人才队伍,固定技术人员10人以上。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基本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试验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

5.依托单位应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已初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机制。

6.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并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向行业进行工程化技术及成果的转化、辐射、扩散、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二、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和推荐,网址:http://kcy.ixinfo.netcn/egrantweb/gzsstms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单位导出PDF版本一式两份,打印盖章后报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市科技局,申报书中的绩效目标作为后续验收的基本考核指标。

(二)申报推荐时间

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7时。

三、申报咨询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 易莉         联系电话:0797-8312370

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 彭小舟、 张元 联系电话: 8991581     邮箱:gzskjjgxk0163.com

四、系统技术支持事项咨询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联系人:谈宏伟   联系电话:18923436005


附件:1.赣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2.赣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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